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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。”章明绕开她,母亲伸手死死拉住他,走到门前时,母亲已经完全坐到了地上,死死抱住了他的腿,哭喊着:“明明,mama求你了,听mama最后一次劝吧!你别再去找了…你别去了…”章明望着医院深蓝色的门板,平静地说:“妈,你也看到他了对不对。”“他救了我们的命,你看到他了。”她松开抱着他腿的手,捂着脸痛哭:“mama求你别去找他了,真的别找了….mama求求你…”把母亲的哭喊甩在后面,他走那条最近的路,往有他的方向狂奔。绕过翠绿的山墙,跑过长满青苔的台阶,雨又下起来。这次是细雨,让他感觉自己的似乎是回到了那个晚春和初夏过渡的季节,雨丝稠密柔软,一如他穿着白毛衣的身体。那雨也是湿润的、充满生机的,他只是安静地站着,镶嵌在细雨中的绿里,就是一幅画。于是他的身影在一片绿里漾开,湿漉漉的生机里,比叶面的露水还要晶莹。乔木里镶嵌的那扇白色的窗是通往他们花园的入口,他知道他一定站在那里,晒着那双白色的帆布鞋,等光等雨,等他踩着下课的铃,跑到这里。他一定在他跑来的路上就从那扇白色的窗看到他了,等他爬上楼梯打开门,他就会站在门后等着他,他知道他一定会来,无论雨多汹涌雷多爆裂,他都会来。他会看到他客厅亮起的灯,白色的墙壁,墙角因为漏水而长了霉斑,旧的布沙发,旧的餐桌。厨房贴了深绿色的瓷砖,因为常年使用砖缝发黄,只有卧室的窗帘是崭新的,一尘不染的白。这偌大世间,只有他是来救他的,只有他是来爱他的,所以他肯定会等他,他会无数次地等他,他自然也会去见他,会无数次地去见他。章明心动得表情都狰狞起来,他欣喜若狂地打开那扇大门——老旧的毛坯房墙角发霉,裸露的水泥地板渗着水。漫长的沉默里,打开的门扉是雨季的伤口。夏天过去了。我很明确的说过是he,谢谢。最终章夏日永别BGM——Thetumbledsea有些时光就像深吸一口气然后憋住。有些夏日拒绝结束。——雷布拉德伯里雨和雪是丝一样的,在风里兀自轻盈,就这样飘啊飘,薄薄地盖在地面很快便融化了。宽阔的路上凝了一层冰,冰冻住几片落叶,脉络清晰,还很年轻。绵绵的雨让景物蒙上一层淡淡的灰白,当绿叶褪去夏日繁荣的色彩,电厂变得凋敝和冷清。那些平日被掩盖在树群里的建筑物也变得高大且坚固起来。半山上某户人家黑色的砖墙常年湿润,冬雨依旧滋养着墙壁的青苔,而大地褪去颜色,青苔带着暗绿,恹恹地在砖缝里生长,十分黯淡的姿态。鸽群不再盘旋,烧着煤的人家从烟囱里飘出淡灰色的烟,和那雨混在一起,又隐匿进惨白的天里。大地茫茫一片停滞的冷。时间飞速流逝,周遭的世界都在不断变化的时候,电厂还是这个样子,像是被罩在玻璃罩里的花园。有四季之分,却没有时间流动,所有一切都停止在日历上的某一页、某一个月、某一年。这是他离开电厂的第六年,所有的风景都还是从前的风景。离开这里后,他身体里仿佛被置换了真实世界的时钟,像上海某个地铁站里上班浪潮的脚步一样匆忙,匆忙毕业、匆忙考证、匆忙赚钱,匆忙生活,就连母亲的葬礼也一切从简,在办到第三天的时候便匆忙结束,于是他独自一人,买了最早的一班火车。抱着母亲的骨灰坐在空气混杂的廉价车厢里,回到了原来的地方。撒骨灰的时候也是匆忙的,眼前一泓碧波,炊烟袅袅,黑瓦尖顶的侗寨房屋在万树凋零后此起彼伏,雾拢起青烟,让湖水更冷。高中毕业后他选择离开家在市中心的私立学校复读一年,考到了全省前几的好成绩,如愿去了北方。大二便开始和同学夜以继日地做项目赚钱,刚攒起来几十万便在县城买下一套不大不小的房子,带着母亲离开了电厂。再之后就是毕业、考研,继续升学,研究生读到一半的时候和本科的大学同学一起合作开了家小公司,没想到越做越有起色,研究生毕业后,他便攒下人生第一笔大钱,在沿海买下一栋别墅,带着母亲彻底离开了本省。就算他羞于承认,但身体里还是奔腾着父亲的血液,每赚下一笔钱,便能让他对这个事实更加深刻。原本以为把母亲从这里带走她就会开心起来,但他们确实过了六年平静却美好的时光,就在第六年的时候母亲突发疾病,从生到死只经历了两天的时间。她临终之前死死拉着他的手,要让他将她的骨灰也洒进那片湖里,她一定要回去,要和父亲葬在一处。章明记得自己似乎没有同她说太多,只握着她的手让她放心。他始终觉得,母亲是愿意死亡也期待死亡的,突如其来的疾病让她过渡了自己的自责,发散了她要陪自己到最后的决心,在她明晰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,她脸上反而露出了无比轻松的表情。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父亲,解开了母子这个俗世约定的枷锁之后,她终于自由了。她离世的那一刻,章明竟然一滴眼泪都没有掉。他知道她终于轻盈了,从另一方面来说,他也获得了真正的解脱。母子一场,梗横在中间父亲的死亡,他们对彼此除了爱之外,再也没有更多的要求。章明抬脚上船,撒完母亲的骨灰后他抱着空空如也的骨灰坛,站在岸边看了好久。半岛废弃的别墅群承载太多回忆,没有绿色的掩盖,墙壁透出常年遭受风吹日晒的疲态来。仔细算算,好像自从他高中毕业后,就再也没有回来过。被各种各样的琐事塞满,一心只想着离开这里,去更宽阔的地方,成为更好的人,把这里的一切都忘记。望着云雾中飘摇的风雨桥,匆忙的六年停下片刻,耳边嗡嗡作响,他发现自己这六年来竟然没有一秒不在想他。——那个肌肤瓷白,背后的鳞片会在夜里发光的灵。世人常言人终究会跟自己和解,会跨过去,但他跨不过去。他眉毛的起伏,眼珠的纹路、发丝的长度、瓷白的肌肤,他都深刻,他全记得。风吹皱了湖面,烟又将它抹平,他和他之间的事情在经过六年的时间之后,永远不会“往事如烟”它是崭新的,跳动的,就算他已经全然不是从前那个莽撞的年轻人了,但他还是会恳切勤劳地认真打扫,每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