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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,所以每天早上起来,沈凌提起笔的时候都一再提醒自己,自己现在只是一个新手,所以写的再怎么垃圾都是情有可原的。这样提醒自己两三遍,沈凌才有继续写下去的动力。不然看着自己笔下写出来的那些内容,再对比她以前看过的,沈凌真想找块豆腐撞上去。星期天中午的时候,沈凌终于完成了给自己定下的目标,写完了两万五千字。她将电脑推到一边,不去回头看自己写的内容,怕忍不住将刚打出来的那两个章节删掉。从空间里出来后,沈凌给自己煮了碗面条,暂时将抛到脑后,准备吃完去楼下走一走散散心。从小区里出来,往左走上一段路,就看见一条热闹的街道。街道最中央是一家火锅店,装潢的特别大气,火锅店左侧是一家汉堡店,从汉堡店往西再走上一百米就看见一家比较高档的西点甜品店。沈凌从橱窗里看见那些外形好看的甜品就走不动路了,进去选了好几种自己爱吃的蛋糕,可以留着写的时候吃。不知道是不是写非常耗费脑力的原因,她现在每写完两章就饿的不行。好在空间里有不少干果,不过干果吃多了也腻,偶尔吃些蛋糕可以丰富一下口味。沈凌提着袋子出来后,也不继续逛了,慢慢往回走。经过那家汉堡店时,她偏头看了一下,正犹豫要不要进去买些汉堡时,一个高个子男人从店里走了出来。他的着装非常普通,上面是白衬衫搭配黑毛衣,下面是一条合身的牛仔裤。但是这样普普通通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却有一种独特的美感,沈凌忍不住打量了他几眼。男人长得虽不如白朗俊秀但身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,沈凌打量他的时间也许有些长,他转头漫不经心的看了她一眼,然后毫无表情的收回了目光,提着手里的快餐,大踏步走了。沈凌被他那一眼打击到了,忍不住从包里掏出化妆镜,镜子里的女孩自然比不上丁芷那般的绝色,但也算是清秀有余,唯一不足之处就是肤色偏暗,脸上有微微的几点雀斑。看来,自己要将修炼内功和泡药浴提上日程了,不然将来遇到喜欢的男票,吸引不了对方怎么办。回去以后,沈凌将蛋糕放进空间,然后打开电脑继续写。写完自己规定的五千字任务,沈凌随便吃了点东西,然后将这两天的垃圾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倒掉。她拿了钥匙放在口袋,提着垃圾袋刚打开门,就见对门走出来一个男人,手里也提着一袋垃圾。沈凌淡淡扫了一眼,发现是中午时遇到的那个高个子男人,正准备跟她说话,便抬起头,目不斜视的走了过去。周凯准备将家里的垃圾扔掉然后去吃晚饭,就见对门做的一手好饭的邻居走了出来,他正想着如何与这位邻居打好关系,以后好有机会蹭饭时,女孩儿一脸高傲的从他面前走了过去。沈凌倒掉垃圾,想着刚才的一幕,只觉心情大好,也不回去做饭了,直接走出小区来到那家火锅店。她一口气点了羊rou片、牛rou丸、虾丸、油豆腐、鹌鹑蛋、豆腐、土豆片等十来种食材,写了一下午,刚才吃的那点东西简直可以忽略不计。她觉得现在的自己饿的可以吃下整只烤羊腿。很快,服务员端着她点的菜品过来了,沈凌大快朵颐的时候,发现那个高个子男人也坐在附近,和她一样点的是清汤锅底。沈凌将最后几个鹌鹑蛋捞起来吃完,把服务员叫过来结了帐。从火锅店里出来,沈凌翻出手机,发现时间还早,才七点多钟。也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夜市,沈凌边想边走。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特别有磁性的声音,“美女,冒昧问一下这附近有大型的超市吗?”这道声音成功吸引了沈凌的注意力,她回头一看,路灯的照耀下,高个子男人双手插兜,脸上含笑的看向她,等着她的回答。“有,前面南行一百米,遇十字路口左拐走几步就到了。”沈凌言简意赅的说完,便接着往前走。周凯紧追几步,“我看你也是往南走,不如一起做个伴吧!”沈凌转头看了一眼他,不明白这个人忽然为什么对她这么热情,一脸狐疑的看着他。周凯很快读懂了她的表情,“我是想着大家邻居一场,多认识总没有坏处。”原来是这样,沈凌并不是那种很小气的人,既然对方抛出了橄榄枝,自己总不好一脸高冷,就淡淡笑道:“我想要找找附近有没有夜市,并不是去超市,可能没办法跟你作伴。”周凯笑道:“没关系,我只是闲逛一下,去哪里都行。”两人走到街道的尽头处,问了附近便利店的店员,才找到一个规模比较小的夜市。夜市规模虽小,但是摊上的东西种类却很多。沈凌看中了其中几个陶瓷碗碟,正想掏钱买下,就见周凯抢着把钱付了。他将摊主递过来的碗碟交给沈凌,笑道:“这个就当做是我这个邻居送你的乔迁礼物。”几个碗碟,不过几十块钱,沈凌也就大大方方收下,“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周凯见她收下,脸上的笑容就多了些,问道,“你买这些碗碟做什么,不会在家自己做饭吧!”沈凌点头道:“嗯,我喜欢自己做饭。虽然偶尔也去外面吃,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是在家吃。”周凯就夸她:“如今像你这样勤快的女孩可不多见了,你男朋友真有口福啊!”沈凌笑了笑,没有说话。两人继续在夜市逛了一会儿,便结伴回了小区。作者有话要说: 讲真,渣作者当初写的时候,就比较费劲。大一整整抄了一年的资料,那时候网上还没有现在这么多的内容。像首饰,服饰,布料,瓷器,家具,园林,住宅,渣作者都是从图书馆的书上一本本搜集过来的。当时攒了满满两个笔记本。大二才开始写,但是多数写到三万字就卡。记得有一次好容易写到十万字,才找了家网站发表,点击少得可怜。好在编辑垂怜,肯让我签约,但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没签约。后来毕业工作了以后,才开始在这里试水。起先写的不好,都没编辑搭理我。直到后来写仙侠,才有编辑加我。但是知道怎么写了,却没时间了。后来工作,结婚生子,占据了很多的时间。好吧,废话说了一大堆。要义只有一个,渣作者自认不是那种天才型作者,所以女主成神的过程不会太简单。第49章一个月以后,沈凌每天晚上泡的药浴初见成效,皮肤比以前洁白不少,现在走在大学的校园上,也终于有回头率了。不过和药浴相比,这边却没有多大进步。沈凌从前认为自己既然